食品加工
净化车间以采用钢混或砖砌结构为主,并根据不同产品的需要,在结构设计上,适合具体食品加工的特殊要求。车间的空间要与生产相适应,一般情况下,生产净化车间内的加工人员的人均拥有面积(除设备外) ,应不少于1.5 平方米。过于拥挤的净化车间,不仅妨碍生产操作,而且人员之间的相互碰撞,人员工作服与 生产设备的接触,很容易造成产品污染。
车间顶面不应低于3米,蒸煮室不应低于5米。加工区和加工人员的卫生设施,如更衣室、淋浴室和卫生间,应为建筑中的联体结构。水产品、肉制品和速冻食品的冷库和加工区也应为联体结构。
加工车间的生产原则上应该按照产品的加工进程顺序进行布局,使产品加工从不清洁的环节向清洁环节过渡,不允许在加工流程中出现交叉和倒流。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,控制两者之间的人流和物流,避免交叉污染,加工后的产品通过转运窗口转运。车间内适当位置应设置仪器清洗消毒室,并配备清洗槽、消毒槽和冲洗槽,用于仪器清洗消毒。必要时,应提供冷热水,热水温度不得低于82℃。